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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美國司法部長表示因美國美光半導體商業機密案,宣布起訴中國福建晉華集成、台灣的聯電子公司,以及3名台灣人
  • 若罪名成立個人部分將會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,與500萬美元罰款;公司部分將面臨沒收非法所得,以及超過200億美元罰款
  • 美國也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下令禁止進一步移轉被竊取的商業機密,包括禁止晉華集成與聯電以相關商業機密所製造的產品輸往美國

美國司法部長11月1日表示因美國美光半導體商業機密案,估計價值達87.5億美元,宣布起訴中國福建晉華集成、台灣的聯電子公司,以及3名台灣人分別為陳正坤、何建廷、王永銘。根據美國司法部長表示,若罪名成立個人部分將會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,與500萬美元罰款;公司部分將面臨沒收非法所得,以及超過200億美元罰款。

陳正坤過去曾經任職美光在台灣的美光中科廠總經理,之後轉職到聯電擔任資深副總經理,2017年出任福建晉華集成總經理。美國檢察官指出陳正坤招募多位原美光子公司員工跳槽聯電,包括何建廷與王永銘2位工程技術人員,而這兩位都涉嫌竊取美光與DRAM製造相關商業機密。

美國司法部表示晉華集成是由中國政府資助的國有企業,主要是設計與製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(DRAM),中國涉嫌竊取商業機密前並沒有掌握DRAM技術。美國也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下令禁止進一步移轉被竊取的商業機密,包括禁止晉華集成與聯電以相關商業機密所製造的產品輸往美國。

資料來源: 經濟日報